今年11月初,曲女士和几名同事在同志街上的艾驰国际健身俱乐部,办理了一张健身卡。她第四次去健身时,发现更衣柜柜锁被剪断了,前两天放在里面的物品没了!
曲女士说,后来工作人员带她在仓库中找到了一双拖鞋和一双运动鞋,但她的包,衣物一直没找到。对于丢失的物品,她认为健身馆存在责任,所以提出了1000元的赔偿,健身馆的回答是,不能接受。
健身馆的回答是,曲女士当天使用的是流动更衣柜,流动柜柜门上都贴有使用提示: 为了方便其他会员的使用,本会所每晚将对此更衣柜进行剪锁、清理和消毒,请您在锻炼后将您的个人物品带离此更衣柜,会所没有保管遗留物品的义务,这些物品将被视为遗弃,可由会所自行处理。负责人还表示,除了张贴提示,健身馆还会定时广播这个事儿,所以他们也算尽到了告知义务。
律师认为曲女士和健身馆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。这类关系,除非有证据证明,健身馆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导致物品丢失,否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